會議制度
為進一步規范公司會議管理,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工作,實現公司信息資源在各部門之間快速有效傳遞,確保會議內容及議定事項得到有效貫徹落實,提升公司運營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會議要求
1、辦公會議由黨政辦公室負責通知,董事長、總經理出席會議的由董事長主持,董事長未出席會議時由總經理主持,董事長、總經理均未出席會議的由指定的副總經理主持。
2、專題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批準,由分管負責人主持。
3、會議安排的原則:小會服從大會,局部服從整體,例會服從臨時會議。
4、辦公室負責提前通知參會人員,明確會議時間、地點及會議內容;會前要準備會議所需的文件及資料,會議簽到表。
5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;同時安排專人倒茶、送水。
6、會議結束后,及時清理會議室,保持干凈整潔。
二、董事會會議
1、董事會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。經董事長、總經理或三分之一董事、三分之一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。
2、董事會會議原則上應邀請監事會成員列席,其他參會人員由董事長確定。
3、董事會會議由董監事會辦公室原則上提前一周通知,并告知董事會議題和送達所議材料。
4、董事會表決事項按《董事會議事規則》進行。表決結果當場公布,并形成決議或作出議定事項通知,由董事會成員簽字認可。
5、會后,董事會表決材料和表決依據由董監事會辦公室負責統一收集歸檔,表決議題及其結果形成會議紀要,并下發集團本部各部室和各子公司,必要時組織員工學習。
三、監事會會議
1、監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。因工作需要,監事會主席或經三分之一的監事提議可召集臨時監事會。
2、監事會會議由董監事會辦公室原則上提前兩天通知,并告知監事會議題和送達所議材料。
3、監事會表決事項按《監事會議事規則》進行。表決結果當場公布,并形成決議,由監事會成員簽字認可。
4、會后,監事表決材料一式三份由董監事會辦公室負責收集,由董監事會辦公室和黨政辦公室同時存檔原件,表決議題及其結果形成會議紀要,并下發集團本部各部室和各子公司,必要時組織員工學習。
四、公司工作例會
1、原則上每周一上午公司召開工作例會。
2、參會人員為公司班子成員,各部室負責人按安排參會。
3、工作例會由各部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匯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,待完成工作及存在的問題和本周工作計劃,董事長、總經理對各部室工作作出安排和提出要求。
4、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作好會議記錄,并形成本周工作計劃下發各部室執行。
五、公司臨時會議
1、經分管領導提議,公司可召開臨時工作會議。
2、參會人員視會議內容臨時決定。
3、會議議題由分管領導提出,參會人員共同研究提出意見,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作最后決定。
4、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作好會議記錄,重大事項形成會議紀要。